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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朋友圈(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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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大的校区与别的高校截然不同,因为它不仅仅是一所学校,还是医院和研究所。

可依是在这里长大的,对医生在讲课,教授却在做手术,学生出现在病房里从不迷惑。这是个她了若指掌,无比熟悉的世界。

即使食堂,开水房,超市,自行车棚几经变更,崭新的现代化科研楼,门诊楼,教学楼一个接一个的落成,熟悉的感觉一直没变。

习惯的生活也一如既往似的,每每让她走在其中便觉得安心,即便她的日常几乎与医科大并无什么交集。

在研究生院东南角的一座看上去很有年头的楼里,有一套教室改成的公寓。最早的时候,这里曾是可依父母的婚房。

当时医大为了解决青年业务骨干的住房问题,事急从权,把这个不大不小的教学楼改成了公寓。只有新婚的双职工才能分得一套,他们是最早入住的一批。当然,这里也很快成了小可依出生的地方。

虽然楼里的厨房和卫生间都是公用的,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但是,房间里反而会因此更加干净宽敞,被隔出客厅餐厅卧室书房等不同的功能区域,一家三口在这个精心布置的空间里其乐融融。

可依十岁的时候,家里有了新房,搬走了,这里被妈妈改成了夫妻俩临时休息的公寓。接着程归雁来了北京,仗着妈妈对她的格外恩宠,公寓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她的单身宿舍。

程归雁的身世可依了解的并不详尽,只知道她是自小被父母救助的孤儿,老家在沈阳,自从上了大学就再也没回去过。

最初她只是偶尔来家里吃饭,沉默寡言,大三以后才慢慢见了笑容。学业是名副其实的出类拔萃,顺理成章的成为妈妈的助手,整天如影随形的跟着。

妈妈去世后不久,程归雁去美国留学,也走了。可依一下子孤单起来,便会时常来这里坐坐。

放学后,或者百无聊赖的周末,一个人转动钥匙,打开那扇漆皮斑驳的铁栅栏防盗门,然后是木制的房门。房间显得很大,很空,却处处都爬满了丝丝缕缕的记忆。

可依大学读的是中文。爸妈从来没有表示过也让她当医生的期望,而她对父母的常年忙碌实在有着无法释怀的纠结。

一方面大量的空闲让她自小在诗歌小说戏剧的文字世界里自由徜徉,另一方面,独处也培育了她不为人知的淡淡忧郁,纠缠在她阳光独立的性格中狭长逼仄的暗影里。

对于空闲或者独处,她从不抱怨,却也未曾原谅。

妈妈的离世让她对那一身白大褂生出别样的情愫。在她的视野中,每一个身影都笼罩在白得耀眼的光里。可亲的脸上都带着微笑,她却不敢以笑脸回应,生怕他们看到自己的笑容之后就毫不犹豫的离去。仿佛原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一样,全无留恋。

而她爱这个世界,有着太多的放不下,不想轻飘飘的走掉,所以她绝不学医。

高考志愿是她一个人在这个房间里填的,这也给渐渐开始怀旧的空间带来一个新访客,那就是萧桐。

那时候,可依并不是师大校园里最受人瞩目的女孩儿,甚至还带着淡淡的忧郁,默默的疏离。素面朝天的她从不打扮,在花丛里难免显得灰头土脸。

可是,看到萧桐第一眼,她就知道自己恋爱了。是萧桐为她染上了明快娇媚的颜色,恋爱让她一天天成长为受人瞩目的魅力女人,走回灿亮的阳光里。

大学四年,他们在这间屋子里一起读书,听音乐,看电影,写歌,排练,聚会,做过各种各样的事,当然,还包括无拘无束的做爱。

那个礼拜天的下午是可依蓄谋已久的,甚至推算好了安全期,坚决不肯让自己的第一次奉献给一件小雨衣。

为此,午餐的时候她特意要了两杯红酒,是为了壮胆儿还是遮羞她自己也搞不清了。唯一的遗憾是萧桐的迟疑,他脑子里的条条框框让她不得不厚着脸皮去解他衬衫的扣子。

很久以后,她才开始明白,也许就是那些条条框框让他们没能在一起。

不出所料,那个西北男孩根本受不了这个放肆的小动作,那几乎是一种羞辱,更是个挑衅。

当可依被推倒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手里已经抓了两条毛巾,因为妈妈说女孩子第一次会很疼,还会流血,她可不想弄脏床单。

床垫的弹性让心也跟着忽悠忽悠的,她迅速的向后挪着屁股,直到靠上床头,才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

萧桐已经胡乱的甩脱了短裤,紧跟着膝行几步,哆嗦着双手来扒她的小内裤。跨间的家伙尴尬得像个脱光了的哨兵。两个人的喘息声几乎让他们失去了听力。

可依吃惊的发现,被萧桐拎在手里的内裤中间那片布料已经几乎透明,在午后的阳光里沿着一条优美的圆弧飞落床下,摇曳着一线水光,慌忙垫好毛巾。

在难为情的分开双腿后,可依的小脑袋几乎抵上了萧桐的胸口。因为实在好奇,想要即时监控作案现场的事态发展,可是,她并没有如愿。

那个愣头愣脑哨兵刺入黑漆漆的草丛之后,顶得她那里一阵阵发麻,心口直慌,什么也看不清楚。

莽撞又急切的蘑菇头忙乱中终于有一下陷了进去,那种身体被彻底打开的异样让她生出在一瞬间已然四分五裂的错觉。

手脚忽然就不知该往哪放了,一下抓住萧桐的胳膊,一下又去搂他的脖子,条件反射般蛇腰如弓,粉颈后仰,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尖锐的痛干净俐落的刺穿了她的声带,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尖叫,便被轰隆隆的贯穿。那哨兵一点儿也不怕黑,仿佛无休无止的深入,直朝着她的嗓子眼儿捅进来,霸道的主宰了一切,而自己的身体唯有在僵硬中轻飘飘的无辜颤抖。

终于,萧桐的身体抵住了耻骨,头顶上吹来颤乱的气息,可依觉得自己被一根热烫的巨物撑满。刚刚的疼痛早已没了踪迹,只觉得这个入侵的过程几乎让人魂飞天外,双手把住萧桐的胳膊,心儿慌慌的大口喘气。想喊,却忽然没了发声的根由。

正在这时,萧桐起身,那巨物抽退。可依肺里的空气和眼中的光彩都被一并抽走了似的,拼命的吸气,却无法填充身子里留下的空虚。

此时,可依才发觉自己是怎样的湿滑,可就是这湿滑的腔管才无论怎么夹紧也挽留不住他的离去。

总算还留有一分心智,没忘了去看那家伙出来的实况。只有一丝刺目的艳红,仿佛庆典上飞散的丝带,挂在那湿漉漉的,触目惊心的家伙上,根本用不着什么毛巾。

可依忽然觉得自己可能被老妈忽悠了,瞬间生出的满心欢喜却让她根本忘了埋怨。原本准备卧床养伤的预案立即废止,抬起水汪汪的黑亮眼眸去看萧桐,正对上那小子愣愣的眼神,于是迫不及待的点了点头。

“啊--”再次的侵入只有丝丝络络隐约的痛楚,被撑挤,摩擦,充满的畅快感觉却因为放声的呼喊翻了倍!可依一下子就明白妈妈为什么叫得那么丢脸了。

“再来!”几乎欢叫着乞求,同时配合着萧桐奋勇的再次冲击发出长长的娇吟。可惜,这次被充满的刹那身体里传来一阵滚烫的跳动,萧桐伸臂紧紧搂住了她,喉咙里压抑的叫出了声。

可依感到了身体里热流的蔓延,一下涌出泪水,手脚并用的缠住萧桐的身体。这时候,她才想起了两个人早就练得纯熟的接吻,寻找着他的嘴唇。

亲吻中,萧桐好像慢慢缓过了神儿,双手开始不安分起来,摸到可依的背后去解文胸的搭扣。之前可依只让他把手伸进去摸过,从来不让解开,见他忙活得满头是汗,逗得咯咯直笑的同时背手欠身。

一下,那美丽的蕾丝织物松了,底下一阵神秘的轻摇漫涌。

萧桐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颤抖的手指像打开潘朵拉的盒子,轻轻的推上去,光华映亮了他的脸,宛若神迹的呈现。

可依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在像百合一样绽放,不自觉的挺起了胸,好像被一种魔力牵引。下一瞬又被一双大手从胸肋下面托举进而掌握。

幼嫩的蓓蕾被没轻没重的吮吸,有点疼。快美的电流击中了心脏,胸腔里刹那燃起熊熊的欲望之火,让她只想更彻底的奉献。

后来有一次,可依骄傲的欣赏着萧桐爱不释手的顾此失彼时,问他对她们的评价。萧桐憋了半天来了句:“又大又可爱!”

很快,萧桐就又急切的进入了她,双手再也不肯松开满手的饱腻娇弹,舌头在樱唇与蓓蕾之间越来越放浪无忌。初尝美妙滋味的两具青春的身体便像脱了缰的野狗,没了宰制。

可依觉得自己失去了重量,仿佛重生一般,又痒又烫,又粘又湿,浑身都是刚刚离开母亲时粘稠的羊水。萧桐也是大汗淋漓,不但越来越硬,坚持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终于,在他第四次不知疲倦的冲进可依身体,没命的耕耘了不知多久的时候,每刺必叫的可依忽然没了声音。萧桐心里一慌,不禁迟疑。

“别停!”可依的声音仿佛来自另一个时空,双臂搂住他的力气惊人的大。

萧桐连忙奋勇,只觉得自己的兄弟被那个水淋淋的小嘴一阵剧烈的收缩缠裹,好像要把他连人带家伙一并吸进去一样。要命的快美一下越过了警戒线,知道坚持不住,不退反进,赶紧奋力猛冲。

“嗷”的一声,可依像一只小母狼一样长长的叫起来。她觉得全身的液体都被抽空了,身体好像坏掉的提线木偶,完全不受控制的抖动起来。

那被剧烈刨刮得止不住的痉挛深处一股热流喷涌而出,正遇上萧桐冲进来,顿时被劈头盖脸畅快淋漓的浇得一激灵,射了个一塌糊涂。

可依抖了好久才回了魂儿,立马欢叫起来,“啊哈哈--我高潮了,我被你……高潮了,你真棒你这头西北野驴,哈哈!”抱着萧桐的头一通狂吻。

第一次做爱就达到性高潮,这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后来听陈归雁跟她讲解才知道,很多女人都不知道高潮为何物,而她第一次就得到了,不禁为自己那次放纵的筹谋深感幸运。

那天他们从下午疯到凌晨,筋疲力尽才相拥睡去,第二天的课都没去上。最终,可依还是没逃脱洗床单的命运,那上面可真叫劣迹斑斑。

“一条床单要不要洗都无法计画准备,何况是一场恋爱,一段婚姻,一世人生?可笑就是有人宁可用一句承诺一纸婚书骗自己一辈子,置身其中的时候忙着一条条的比对算计,到头来连高氵朝都错过了。”

跟萧桐分手后,可依回望这场自己彻底投身其中的欢愉缠绵,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

那四年的时光里,她爱得酣畅,醉得彻底,相聚从来尽兴,分别即可忘却。连成为女人的过程都是如此的完美,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呢?

因此,对未来的生活和爱情,她是满怀信心的。相信自己可以从容完美的应对任何人,任何事,任何一段感情,直到她遇到了陈志南。

萧桐离京的时候,程归雁已经入主秦府。可依明白这间屋子应该就是自己出嫁前的娘家了,于是,仅仅用了一个月就俐落的让曾经的单身宿舍变成了北京女子公寓。

从前的铁栅栏门换成了厚重考究的防盗门。室内铺了地板,贴了墙纸,换了窗帘,改装了灯饰,置办了一套胡桃色的北欧简约风家具。

没丢掉的只有从前的主人们留下的书,它们被分门别类的归拢到两个直抵屋顶的大书架里,把屋子隔成了书房和卧室两个房间。

这次的改天换地充分体现了秦爷的霸气与品味。如果不是床边的妆台上还能嗅到些女儿的脂粉香,你会误以为走进了一个精品男人的书房。

不必说宽大的书桌,真皮的沙发,低调的酒柜,就连床品的颜色都是忧郁的深蓝和谦和的浅灰。

一次,罗翰想在这里过夜,可依愣是没让。在她的心里,那张大床的另一边应该睡着的男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陈志南。要知道一个处级公务员要在三环内安置下半张床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可依不知道自己为啥这么想,好像在替他守着未来的领地。

已是午后,秦可依挽着程归雁的胳膊走在校区落满秋意的梧桐树下,目标正是自己的娘家。两个人一个休闲一个正装,一个长发飘飘光艳照人,一个衣裙款摆风姿绰约,一路上不知道治好了多少男性患者的颈椎病。

从墓园的山上下来,可依就开始挽着她的胳膊斗嘴。程归雁并不比可依高很多,可看上去总让人觉得隽秀挺拔又不失女子的柔媚。

自打可依上了中学以后,她们开始彼此熟悉,做为妈妈的亲传弟子兼助手,程归雁在辅导课业,聆听心事的母亲专属业务上也当仁不让,仗义援手,有时候做得比妈妈还要认真。

“雁姐,我怎么觉得她对你笑的时候比对我开心?”可依的别有用心还是没忍住。

“你刚才在那儿坐多久了,肯定是说我坏话了,她才会对我笑的多些吧?”

程归雁料事如神的以攻为守并没有让可依乱了阵脚。给她压力的是她的声音,气定神闲得像孤离天外的女修,又咄咄逼人得像噬夺人心的妖后。

在可依看来,程归雁从来不是个懂得妥协或者变通的人,学业和事业上都一丝不苟,坚忍不拔。这是难得的好品质,可是为人处事上未免不够圆融。

然而,如果就此认为她会因此吃什么亏,那可大错特错了。她就是有本事板着一张脸也让人折腰献媚并且言听计从,尤其是男人,就好像全世界本来都是欠她的,要上赶着讨好。

“切,承认了吧,没调查也没过堂,她就知道你是冤枉的啦,凭什么?我可从来不会无中生有!”

可依口气强硬,瞬间变身秦爷,却并无摧花之心,只伸出食指在那线条完美的小巧下巴上挑衅的勾了一下。她这毛病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见了漂亮的脸蛋儿就忍不住动手动脚。

看似轻挑浮浪漫不经心,其实心下忽然感到一种孤立无援的虚弱。她敢断定,罗翰那个单身藏獒必定是对程归雁誓死效忠的,再加上法定丈夫和法外奸夫,三个男人和一个对程归雁寄予厚望的前任秦夫人,没有一个站在自己这边。

“哼!不打自招,说吧,你是怎么跟你妈妈告我的黑状的?”

程归雁面对秦爷的挑逗并没有横眉冷对显露杀机,只是把头像天鹅一样优雅的一扬,还娇媚的还了一个难以自弃的幽怨眼神儿。那小模样儿是个男人都得半身不遂,这其中当然包括当年那个极品科学家了。

没有任何征兆,至少对可依来说是这样的,程归雁留学归来不久就嫁给了德高望重的“秦一刀”秦老前辈,引起一场不小的地震。

面对可依姑娘在心慌意乱中临时背诵的伦常礼教,秦郅夫只是呵呵一笑,亲切又慈爱的说:“归雁很好啊,你不是也很喜欢她吗?”气得秦爷差点儿没开香堂执行家法,可恨老秦家祖上没立过那套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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