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魔法 > 噬天狂尊 >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斗女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斗女(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众人的神态都有些复杂,这最不让人看好的冲脉三重废物,杂役弟子唐铭竟然打败了四小强之一的季千军?真让人不敢相信!

木红衣倒是高兴,死对头的帮手被人打败,她怎能不开心?

“第二场比试,木红衣对战夏悠悠!”与墨子不喜不悲的通告道。

随后木红衣与夏悠悠双双走上对站台!

夏悠悠的心情差极了,今天真是被一个冲脉三重的小子硬生生的扇在了脸上,都怪这个季千军太没用了,早知道应该让爹爹派遣一个更厉害的护卫给自己才是!

正心乱如麻之间就见到一脸得意的木红衣当下绣眉一皱怒道:“木红衣,你笑什么?”

“哈哈,你的狗都被人收拾了,现在只剩下你一人张牙舞爪了吧!”木红衣毫不客气的嘲讽道,能让这位紫云郡小郡主吃瘪,这唐铭还真不是一般人呢?

夏悠悠却冷笑一声淡淡道:“那也比你朱雀帝国来的大方,堂堂一个王爷府小公主出门竟然连个护卫都没有,你们王爷府还真是人丁缺失啊!”

“你!”木红衣皱了皱眉,两人当真是针锋相对,言语之中不乏刻薄之意。

木红衣不在废话,径直从腰间摸出自己的武器,那是一条三尺长的马鞭,其上甚至蕴含着淡淡的灵气波动,光是这么看着就知道锻造所用的材料绝对不凡!

“废话少说,夏悠悠,上次对战你险胜我一招,不知道这次你可有把握!”木红衣洁白的大长腿微微岔开,手中长鞭一横,摆开架势,冷声对面前的夏悠悠道!

此时的夏悠悠倒是颇有几分小郡主的威严,摸出那只想要教训小乞丐的赤红长鞭:“怕你不成,今日我就要让你知道,你们红菱王府,永远也比不上我们紫云郡王府!”

话罢夏悠悠的脚尖一点地面,五步化一,前冲出去,仅仅是三个呼吸不到的时间就飞掠到了木红衣的身前,手中火红长鞭在空气当中舞出道道残影,随后鞭头一甩,宛若灵蛇一边对着木红衣最漂亮的大长腿袭击而去!

木红衣冷笑一声,突然一个红空翻,单手撑在地面上,手掌之上凝聚淡淡的火红色灵气下一刹那之际冲天而起,手中马鞭似灵马的尾巴,对着夏悠悠的脑袋直接甩出狠厉一击!

空翻之际险些漏出那一抹美妙的春光,这一行事直接让台下的男男性弟子们惊叫连连,口哨不断。

“呜呜呜,木红衣加油啊!”

“哈哈,夏悠悠妹子也不要输啊!”

甚至有些男性弟子直接激动的原地打转,高声呐喊,像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鳖!如此作为顿时引来一众女弟子的白眼,真想不到今后要和一群这么恶俗的男人一起进逍遥派外门修炼,简直是吾辈耻辱啊!

对站台之下,只有徐飞扬仍旧闭着眼睛靠在对站台的边上睡觉,似乎对于他来说这种女性之间的战斗根本没什么好看的!

倒是刚刚胜出的唐铭看的是津津有味,大有一副指点江山的感觉,倒不是为了看美女,单纯的是为了看他们手中兵器的使用方法,仅仅是三招有余唐铭就有些啧啧称奇,真想不到这长鞭也能有如此用法!

这让唐铭大开眼界,暗暗将这行鞭的路数记下,说不定有一天就要用上这些知识呢!

台下的男人犹如色之恶鬼,台上的两个绝色女子已然过了上三四十招,两人从最开始的试探已然变成了现在的白热化阶段,马鞭与长鞭来回交击,一时间对站台之上鞭影重重,满满都是二人过招之后留下的残影。

“啪!”下一刻两个女人手中的长鞭狠狠的交织在一起互相缠绕着,竟然挽了一个死结。

此后两个少女这才安定了下来,用尽全力的去拉扯手中的柄,奈何两人都是后天一阶的修士,但论灵气或许还有些差异,但若是论力气那绝对是在伯仲之间,谁也奈何不了谁!

“呵呵,木红衣,想不到一年不见你的实力有些长进啊!”

“不是我有些长进,而是你毫无寸进,夏悠悠,这两年你不会光想着怎么吊男人了吧!“木红衣冷笑一声,抨击道!

“满嘴污言秽语,简直不像是王爷府的人!今天定要好好教训教训你!”夏悠悠冷语一声,将长鞭仍在地上,仅仅着,她的体表肉眼可见的缠绕上,淡青色的灵气。

唐铭抚了抚下巴,真想不到,这夏悠悠脾性火爆,竟然会是木系灵气的拥有者!

属性灵气,那是晋升到后天境才能拥有的的东西,一般来说分为,金,木,水,火,土,五个属性!当然也有一些例外的变异属性,但其极为稀少,能拥有变异属性的人无一不是盖世天才!

通常一个人的属性与人的性格有很大联系,像是木系灵气,属于治愈系的灵气,心存仁者之心的怜悯菩萨才能拥有,这夏悠悠的脾气如此火爆,理应是金属性的灵气,或者是,火属性的灵气,真没想到竟然是木属性的灵气!

“怕你啊!”木红衣皱眉冷声道,随后也将手中的马鞭仍在地上,定神深吸一口气,转瞬之间木红衣身上又缠绕起了火红色的灵气。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吞噬武道:从成为假皇子开始我在霍格沃茨做卷王混沌冠冕武道长生:从修炼易筋经开始过气武林高手重生三十年前元婴期的我,在地球直播摆烂长生道种我都大帝晚年了,金手指才来?别挡我的长生路别怀疑,你就是天命之子!
返回顶部